陈鹤琴(1892-1982),我国现代教育家,早年留学美国,回国后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,东南大学教务长,1923年创立南京市鼓楼幼稚园兼任园长,1927年任南京晓庄试验乡村师范第二院院长等。
家庭教育是陈鹤琴进行儿童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,他撰写的《家庭教育》一书,是根据对自己的儿子几年的观察研究,同时吸取别人教育子女的经验教训而写成的。他认为,儿童的早期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成长发展过程中起着奠基的作用。人在7岁前,习惯、语言、技能、思想、态度、情绪都打下了基础,基础打得不好,健全人格就难以建立。为此,陈鹤琴提出了101条家庭教育的原则,涉及儿童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,主要有7条——
①正面教育。要对孩子多鼓励,多赞许,少责骂或殴打。
②以身作则。小孩子好模仿,成人的言行举止就要合乎规范。
③及早施教。幼儿的可塑性很大,及早给予良好的教育,可使孩子受益终身,反之则会给以后的教育带来困难。
④严格要求。父母可以爱孩子,但不能溺爱,迁就放任,这样会害了孩子。
⑤态度一致。家庭中的成人教育态度要一致,不能有偏爱,或一个提出这种要求,一个提出另一种要求。有的要求严格,有的放任自流,这对孩子的发展很不利。
⑥宽严适度。过于严格和过于宽容都不利于孩子的发展,父母应把握适中的尺度。
⑦慎重责罚。孩子有过失,家长可以用责罚的手段,但必须弄清情况和原因,不要当着别人的面责罚孩子,不在早上或晚间责罚孩子,不要迁怒于孩子。
总之,不要滥用责罚,不要打骂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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